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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/联名客户
由政府机构签发予所有账户持有人/授权人仕的身份证/护照正本
最近两个月内的地址证明正本,如印有客户名字及现时地址之水电费单或银行月结单;及
最近两个月内的港澳台,中国内地或海外银行账户证明正本,如客户的银行提款卡、银行存折正本、银行于最近两个月内发出的银行月结单正本,或由银行出据之证明信函正本。
公司客户
公司所有董事/股东由政府机构签发的之身份证/护照正本;
所有董事/股东最近两个月内的地址证明正本,如印有客户名字及现时地址之水电费单或银行月结单;
公司注册证书副本;
商业登记证副本;
公司章程及大纲副本;
公司董事名册及公司股东名册副本;
有效旅游证件正本(如非香港居民);
最新公司周年申报表副本;及
最近两个月内的港澳台,中国内地或海外银行账户证明正本,如客户的银行存折本正本、银行于最近两个月内发出的银行月结单正本,或由银行出据之证明信函正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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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本公司客户服务人员协助下,填妥《实物贵金属买卖账户登记表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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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将会收到两封由本公司发出的电邮用以启用账号: |
第一封:网上账号登录号码 |
第二封:网上账号登录密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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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登录网上账号并更改密码 (只需在第一次登录时) |
账号便正式生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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